第六章 診脈之方法
( 一 ) 平旦法
診脈之時間,常以平旦為準,平旦者,天在平明之時也,此時陰气未散,陽气未動,飲食未進,血气未亂,經脈未隆,络脉調匀,以診有病之脈,最為適合,若遇倉卒病患,不必拘此,蓋至要者,飲食未進,则胃气尚静,靜则諸經之脈,猶未受影响也,人事未甚動,则心境尚安,安则血气之和,猶未被干擾也。
( 二 ) 平臂法
平臂者,病人平置其臂以受診也,若病者侧卧,则在下之臂受壓,而脈不能行,若覆其手,则腕扭而脈行不利,若低其手‧,则血下注而脈滯,若舉其手,则气竄而脈馳,若身覆,则气壓而脈困,若身動,則气擾而脈忙,故病軽者,宜正坐直腕仰掌,乃可診脈。
( 三 ) 平息法
內經平人气象論曰;持脈有道,虚靜為保,謂能虚靜而保其不失也,夫脈理精微,苟非靜心神,忘外慮,均呼吸,不可得也,故病人之息未定,不可以診,醫者之息未定,尤不可以診,彼意逐物移,念隨事亂,而謂能察隐探微,有是理乎,故必虚其心,靜其志,滌其慮,凝其神,然後气可定,息可平,而道斯立矣。
( 四
) 下指法
難經曰;脉有三部,三部者,寸 ,關,尺也,病人雙腕仰置時,高骨處為關,關前為寸,關後為尺,三部既明,然後下指,视其臂長则疎下指,臂短则密下指,今以高骨為標準,先下中指於其處為關,乃下前後二指,為寸為尺也。
( 五 ) 運指法
運指法者,靈活運用其三指,不使板實死壓在病者三關上,以診三部之同異,症状之疑似,與夫浮中沉九候之變化也,其法约有十種,或分用,或合用,隨症所宜,兹分述之。
( 甲
) 單指法
先以三指齊診,繼以一指独診,或寸或關或尺,以求何臟何腑受病,屬陰屬陽,屬虚屬實,所以尊其责,了無牽帶,別有低昂也。
( 乙
) 雙指法
以中指及食指去無名指,或以中指及無名指去食指,而按其部,所以衡寸口,權尺中,均前後察陰陽也。
( 丙
) 三指法
以三指齊按三部,浮中沉以候之,或以其他方法以候之,所以總察三部九候之變 化也,以知臟腑之盛衰,表裡之虚實也。
( 丁
) 輾轉法
以指按其部,指不移處,而後左右輾轉,委曲以求,所以審其根气之强弱也。
( 戊
) 上下法
當三指齊診時,而以前後二指,忽离其處,或上移,或下移,中指不移,所以診脈之長短也。
( 己
) 推究法
以指內外推究,指不移其處{此與輾轉法不同,輾轉乃左右動,此则內外動也}。所以診脈象之屬臟屬腑,形状之洪微大细也。
( 庚
) 輕重法
指端着於病者三關,或輕舉着於肌膚之上,或重按於筋骨之间,或用一指,或用二指,或用三指,或先輕而後重,或先重而後輕,所以别浮沉,分表裡也。
( 辛
) 久按法
按之時间稍久也,一以察脈象之遲缓代结,一以審脈气之變化盛衰也。
( 壬
) 托按法
病者臥床受診,倘手不能動,則醫者湏以一手托其臂--三關後--,而另一手診其三關也。
( 癸
) 直按法
大人之診,均是橫按,惟小兒脈位狹小,無三部之分,衹以一指直壓其脈位以診也。